您好!我爱人一年未孕,4月在医院做了输卵管通液手术,术后医生让我们回家试怀孕,怀上更好,怀不上下月再做通液手术,医生没有告我们术后注意事项(输卵管不通怀孕很大可能导致宫外孕),也没有写医嘱,结果一月后查出宫外孕,医生有无过错?医院是否应该赔偿?请指教!谢谢
你好! 院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医院应当赔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2009-09-08 18:22:32
有责任,但索赔的话,需要在起诉过程中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2009-09-10 16:41:1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