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轻微工伤,企业如何承担费用??

咨询者 : fa239487 - 上海     时间 : 2011-06-09 13:31:36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是一名外来务工者,在一家酒店做服务员,工资是计件制的,底薪800元,多劳多得。上个星期,我在上班时,不小心扭伤了,医院鉴定是:腰椎第2根骨折,酒店替我垫付了医药费,经理也来看了我,现在想问下,这算不算工伤?酒店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最佳答案

贾金勇律师   [北京]    18910398833

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011-06-09 13:39:55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情况依法属于工伤,酒店应该赔偿你全部医疗费用,住院期间和休息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还享有不低于12个月的带薪休假期。 你的情况属于九级伤残,还可以获得下列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1-06-09 13:43:27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属于工伤。

2011-06-10 10:46:48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