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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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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 fa239578 - 湖南     时间 : 2011-06-09 16:12:45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前年底离婚的,原因是他在外面有其它女人,由我提出离婚,当时节协议是,女儿归他,他答应补偿我十万块钱,时间是两年内付清,要是年底他还不了,我可不可以经济条件差和他不能直接监护孩子为由变更抚养权,困为他一年才在家呆半个月,他把孩子我给他姑妈,他姑妈又老对孩子说一些不利于孩子心理的话,孩子现城六岁半了,而我带了差点多五年,我 想请问一下,我拿抚养权的机率的多大?谢谢!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抚养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 2、他把孩子给姑妈抚养的,其未尽到抚养义务,你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并要求他支付孩子抚养费。

2011-06-09 16:20:27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协华   [湖南]    13237360180

如果你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而他不具备,你应该能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2011-06-09 16: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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