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在房产证上加了她和前夫的孩子(7岁)的名字,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去掉?
你好! 诉讼时效为两年,你有权起诉你妻子和房管局要求撤销。你可以先到房管所去协商,要求他们撤销,或者跟你妻子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解决。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1-06-09 19:19:02
如果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没有经过您同意签字认可,就是无效的。可以主张法院撤销。如需更详尽的咨询,可拨打热线13717589801。
2011-06-10 11:10:43
对方属于无权处分,你可以到房管局要求撤销,如房管局拒绝的,你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详细情况建议来电咨询,咨询热线15910799844,或加qq详谈 qq:800017164转1002
2011-06-10 11:51:34
你妻子的行为属于侵犯了你的物权的行为,你有权起诉要求撤销她的加名行为,本案属于物权纠纷,你随时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加名行为,没有时效的限制。
2011-06-11 08: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