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出纳,昨天下班的时候放入保险柜25000元,今天早上上班的时候发现财务室被盗,保险柜被撬开,钱没了。已报案,刑警经侦查说是专业小偷做案,从会议室的窗子进入,公司在二楼,会议室没有防盗窗,当天下班时他们没有关会议室的窗户。现场没有留下指纹。公司大门当天也没有反锁,但小偷是从窗子进入,从窗子跳下二楼。一楼是个修车的有个广告牌正好在我们会议室的下面。公司没有规定备用金的金额,出纳应承担多少责任?
如所述,出纳无责,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2011-06-10 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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