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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咨询者 : fa231898 - 天津     时间 : 2011-06-09 22:31:39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今年4月份辞职 但是由于公司人事工作疏忽,没有及时通知财务 结果财务在并未通知我的情况下 照常给我支付了 5月份的工资 并缴纳了5月份的保险和公积金 现在公司人事电话通知我 归还单位5月份工资 保险和公积金的费用 否则 将扣押我的养老保险证和就失业证(之前保险转接手续并未办理完) 我明确表示 工资可以退还 但保险和公积金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 属于公司过失行为 我无法退还 请问能否申请仲裁 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因为之前俩份劳动合同都在公司 我手底下没有合同 只有一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如是在4月辞职的,用人单位5月份仍开你工资、交纳社保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于你而言属于不当得利,虽然用人单位有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你返还相应的金额。因此仲裁也于你不利。 2、用人单位未向你交付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因未给你合同造成你损失的,你可另行要求赔偿。 3、如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2011-06-13 15:20:08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关键看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时间是在五月份还是四月份,在四月份的情况下,你应返还单位的工资及社保等,否则你不需要返还。

2011-06-09 22:59:15

李冬晓   [北京]    13811610395

你应当归还,属于不当得利。

2011-06-09 23:07:12

许娜平   [天津]    13920517351

应当归还

2011-06-10 11:15:19

王同林   [北京]    13810524592

应该归还,属于不当得利。

2011-06-13 19: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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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解除合同证明就可以立案。

2011-06-17 07: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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