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6年前将原来的房子卖给朋友,在房产证还未过户的情况下,他又转卖给第三人,当时我们没有签协议.但将房产证给了他,房屋交易准入许可证在我们家,只是说好了我父母的存量补贴要返还给我们,现在第三方不愿反还父母的存量补贴,我们想收回房子,可以吗?
不返还存量补贴属违约,应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011-06-09 23:13:49
买卖有效的,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但一般无权收回房屋
2011-06-10 11: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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