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辞职申请,但是公司要求我上满一个月,而且,五一必须加班。我没有同意。他就扣着我1.5月工资,一个半月不发给我。我多次打电话,问什么时候交接工作,给我的答复是没招到人。我想问一下,我能拿到这他欠我的工资吗?(签过劳动合同,但是签的是空白合同)我可以去仲裁告他吗?那会钱的几率有多大?
1、可以要回被扣工资。 2、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3、有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6-10 10: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