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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咨询者 : publicren - 山东     时间 : 2009-09-09 12:09:20    状态 : 已解决



现在国家对民间借贷是放开的.但是高于银行四倍就不行了.我想问的是,如果高于四倍,是不是就是放高利贷了?对此要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还有这部分高息收入,应向地税局交个人所得税,如果不上交,对此要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希望律师们能对这两个问题给出答复.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杨世渊   [山东]    15275310152

顾名思义,高出四倍,当然是高利贷。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也没有对放高利贷作出处罚措施。也没有要交纳税款的规定吧。也就是说没有什麽后果。

2009-09-09 12:46:37

胡海春   [北京]    13718884563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高出四倍的那部分约定无效。 2、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如果未交数额超过一万元、并且超过应交税额的10%,则可能构成偷税行为。 北京胡海春律师:13718884563

2009-09-09 13:44:23

曹海伟   [上海]   

我同意杨律师的说法

2009-09-09 16: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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