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员工入职不到一个月,就脑溢血住院,医疗保险才买10天,不给理赔,现其家属要公司承担医疗费。 请问: 1、医疗费是否由公司承担,有何法律依据? 2、3个月医疗期满后,怎样解除劳动合同,需补偿几个月工资
1、无须公司承担,因已办理医保,应予以理赔。 2、应赔偿或补偿,如直接解除,应赔偿,赔偿为2倍的经济补偿;如依法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可要求补偿金,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2011-06-10 10:28:18
1、公司应支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 2、用人单位如果与员工解除合同,应补偿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
2011-06-10 09:22:25
1、没有!只能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公司交过医疗保险就已尽到自己的责任。 2、享受病假工资。
2011-06-10 10:09:00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