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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要求三年大变样强行拆除商户牌匾 不给任何补偿这合理吗?

咨询者 : fa104314 - 河北     时间 : 2009-09-09 13:52:21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廊坊文安的网友 县政府要求三年大变样强行拆除商户牌匾 提前下了通知 但是他们要求牌匾到指定地方去做 而且不给任何补偿 请问律师这合法合理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陈学增   [北京]    13146075091

确不合法,但需要有证据证明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才可向上级反映,或进行行政诉讼。

2009-09-09 13:55:50

胡海春   [北京]    13718884563

不合法,拆除商户牌匾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要求到指定地点制作牌匾,是限制市场竞争行为。 北京胡海春律师:13718884563

2009-09-09 14:08:55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不合理也不合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09-09-09 18:46:16

郝江   [北京]    18911749477

不合理不合法,指定牌匾制作涉嫌限制竞争

2009-09-09 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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