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入职,说试用期3个月后转正,6--12个月给上保险,3个月左右的时间给转正了,涨了工资,但是保险的事情就没急于过问,在2011年春节过后我询问经理保险的事情,问能否给上保险,经理说老公司要注销等新公司成立后在给上,就这样又拖到现在6月初,再问的时候说老公司正在注销中(当地报纸登注销广告需45天后才能办理),新公司还没办成,我也去了当地上班地点所在区域的劳动仲裁,他们说在注销期间授予不了了,只能开具一个不予受理的证明,让我上法院告法人,麻烦律师给解答一下,谢谢了!!
可凭不受理证明,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011-06-10 11:40:08
你可以要求新公司给你补交各种保险。
2011-06-10 11:22:44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011-06-10 11:25:11
到法院诉讼解决
2011-06-10 12:30:30
不予受理的话,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补交保险
2011-06-10 14:43:44
有不予受理证明就可以上法院起诉。
2011-06-10 15:35:50
你好,原来的单位不存在,不能补交保险、
2011-06-10 2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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