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杨某系好朋友关系,一日二人上街,张某到路上拾得20元。 杨某见了就说:“见者有份”,要求张某和他平分他拾得的20元。 张某说:“好的见者有份就见者有份”,张某就在上找10元钱拿给杨某,可是找了找身上没有零钱。 张某就说:“我身上没有零钱要不我回家了在给你”。 正在这时杨某就提议拿这20元去买彩票,张某想了想便答应了。 于是2人就拿这20元去买了10注双色球,彩票由张某保管。 第二天二人去投注站看了一下中奖结果幸运的是其中一注中了500万大奖。 杨某就同张某说:“太好了中了这么多钱领了奖后起哦两个平分奖金”,张某说:“钱是我拾得的,彩票也在我手中为什么我要和你平分呢?”二人协商久久不能达成。 下午张某就跑在彩票公司去兑奖。张某正在兑奖时,李某赶来了,于是二人有争吵起来,而且大打出手。兑奖工作人员听到事情的原委,于是就说:“钱是你们捡的吗”。二人回答是啊怎么样。 兑奖的工作人员就说:“对不起,根据我们公司的规定,你们这个钱是你们捡的我们不能与予兑换”。 二人和兑奖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吵起来了,结果被保安给自制了。 张某说“我要到法院去起诉你们”。 李某说:"好,我也要去告你"。 请各位大律师帮帮忙,这个案件怎么分析和判决。
你好,你最好把整个案件详细叙述清楚,还要结合你手上的证据才能给你详细的进行解答,建议当面或者电话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2011-06-11 08:12:05
钱虽然是他们检的,但是买彩票的事实是真的,兑彩票的部门无权据此不颁发奖金,当初他们买彩票是彩票站自愿卖给他们的,买卖行为已经成立,双方属于合同关系,彩票站应该按照兑奖的承诺将奖金给彩票的购买者,这样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2011-06-11 07: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