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10个月女方生小孩儿查出患有白血病,已出资一半为其冶疗一年,冶愈后长期呆在娘家,小孩也不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女方提出退还他为其女治病所出的另一半资金,怎么解决,如果起诉会怎么么判?(小孩一直由男方父母抚养。女方未出任何费用。小孩的抚养权会归谁?)
属于双方共同的义务,无权要求返还。
2009-09-10 07:27:06
你好: 法院会判决离婚。孩子应判归男方抚养。 郭叔平 律师 电话:13832080774
2009-09-10 08:19:28
女方的要求法院不会支持;小孩应归男方抚养。
2009-09-10 09:57:30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另一方出资治病是天经地义的法定义务。退钱之说,无法律依据。法院也不会受理此案。
2009-09-10 10: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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