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购买了白银市靖远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处旱平川家属楼。最近对方单位以美观为由,要求我们住户统一更换合金窗户,而我已于2009年已更换为塑钢窗户,对方以颜色不统一要求我必须拆除塑钢窗户更换为合金窗户,我不同意,对方以我不服从管理为由就切断了由该单位所供的电,造成我无法正常生活,我该怎么办?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该单位 的做法违法。
2011-06-11 10: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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