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因为公司没签合同和交保险,在辞职中,现在正在交接工作,之前发出去的辞职报告领导没有回执,没到30天,但因为我和公司关系因为赔偿的事搞得不太好,就在三天内估计工作交接完毕,然后结算工资,请问在这最后的几天内我注意什么,怎么做?是不是还要拿到辞职报告(领导签过字的)才能向仲裁请求提出赔偿,谢谢!另外这个公司可能是黑店(公司),也就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公司,我昨天咨询了仲裁,如果是这样的话只能到总公司要求提出赔偿了,不能在上海提出赔偿,他们总公司在山东,
只要有证据证明你按照法律的正常程序辞职即可。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你可以在上海提出赔偿。 北京胡海春律师:13718884563
2009-09-10 13: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