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北京海淀区劳动仲裁中心立了案,申诉书上只写了一项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内容,后来知道还可以要求赔偿金,现在我想再增加要求赔偿金的内容,应该怎么申请增加?走什么程序?补充一下,现在已经过了交换证据的时间,公司没有去交换证据。
开完庭了就不能增加了,只能重新申请仲裁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9-10 15:30:59
开庭时申请增加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09-10 15:34:0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2009-09-11 13: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