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妻子于2010年年末签了离婚协议书,她拿了我38万后没有和我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就失踪了。现在我已经向法院申请离婚,可是法院说找不到她本人现在所在的地址所以无法传票。(法院有打电话给她问她的地址,她不肯给)像我这样的情况:1:我们的离婚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可以起诉要求她还钱吗?钱是她偷偷拿我卡转走的。2:找不到她地址那我岂不是离不了婚了?(她是故意躲起来的。)
1、法院联系不上她本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案件还是可以照样审理下去的。
2011-06-12 16:03:20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2011-06-12 09:19:21
1,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会公告送达。
2011-06-12 10: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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