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的时候我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和我父母的名字,我01年结婚的,01年02年的时候还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这种情况下可以证明我没有出资买房吗?那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还算共同财产吗?
1、01、02年你无收入的,可以证明你没有出资房。 2、因是婚内购房,这房屋属于你们夫妻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你爱人有权分得归你的房产中的一半。 3、你未工作,无须你证明,如对方证明你有工作收入的,应由对方证明,如果对方也不能证明的,则你无工作的主张成立。
2011-06-13 11:21:27
你01年02年的时候还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这种情况下是能够证明你没有出资买该房屋的,视为你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行为,该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011-06-12 10: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