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今年十七岁,读初中二年级,无案底,初犯,今年七月合伙四人共偷了5辆摩托车,于九月四日被派出所抓了,现在关在看守所,托关系见了所长,所长说中秋节前会放一批人,他的意思是叫我们给钱了事... 真的可以吗?? 听说5辆摩托车大概价值一万五元,我弟弟是4人合伙作案,是从犯, 如果按法律程序判,我弟弟会判几年劳教?最低判几年,最重判几年? 律师可以给我一点意见,怎样可以使我弟弟的罪可以减到最轻 我们作为他的家人,应该怎么做?现在他关在看守所,天天被打,好担心 我家想请律师,费用大概多少? 请见此贴的律师指点指点!请留意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