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先后任值班经理和销售部经理两个职位,半年多的时间,现在老板因为对我毫无理由的不信任,要辞退我。我的工作没有问题,能力没有问题,也没有犯错误。我想问是不是要先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另外酒店最近才给我 签合同,期限是一年。还有就是我之前上夜班每天12小时,每周只休息一天,工作时间严重超时,我应该怎么要求赔偿。春节以及法定假日加班,酒店没有按照三倍工资付,我又应该怎么要求补偿?
1、应该赔偿你2个月的工资。因其违法辞退你要给你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2、你有权要求加班费,包括平时延时加班与法定节假日加班及拖欠加班费25%的经济补偿。 3、单位未签合同你可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4、单位未交社保你有权要求补足。 5、你可以未交社保、加班费为由辞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但不能拿双倍经济补偿。
2011-06-13 12:08:03
公司对你存在多种违法行为,你有权依法维权: 1、你没有任何过错,老板辞退你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你经济赔偿金即2个月的工资。 2、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3、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你加班费,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11-06-12 21: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