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在市区有栋四层楼的商务宾馆,房产证和国土证上是我和妈妈的名字,我去当兵后不久家人打电话来说爸爸做生意亏了,逼妈妈签字把房子低押给了借高利贷的,时间到了没钱还,被那个债主占了宾馆,妈妈现在只能住在亲戚家。 请问那个房子有我的份吗?我有权要回属于我的一份吗?
你那套房子是属于你和你母亲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必须所有共有人一致才能处分,所以你母亲无权处分属于你的那一份,你可以通过诉讼确认抵押无效来解决,建议聘请律师来解决。
2011-06-13 09:40:31
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你和你妈妈的名字,就是你和你妈妈的共同财产,你妈妈单独进行处分是不合法的,属于无效合同。而且办理房屋抵押必须办理他项权即抵押权登记,如果没有办理的,抵押行为无效。 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免费给您全面解答。如需法律帮助,本所专业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北京民事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607767393
2011-06-13 09:52:56
你好,房产证和土地证上是你和你母亲的名字,该房产是属于你和你妈妈的共同财产,你妈妈的的处分行为是无效的。你可以起诉债主要求确认抵押借款合同无效。
2011-06-13 09: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