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孩子还未满月就突然提出离婚,因财产问题,没答成协议。现有一套房子,是婚前父母买的,但在结婚时父母做为结婚礼物把房子送给了我,但婚后把产权证上的名字更改成了我和丈夫的名字,请问这还能算是父母赠送的吗???现在还处于辅乳期,孩子还没满月丈夫和我就已分开;因考虑到孩子,做出很多努力已无法挽回,最近又逼着要离婚,请问我该怎么做???
孩子未满一周岁的,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你完全可以不同意离婚。
2009-09-11 10:43:59
哺乳期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这个不用担心,至于房子因为写了你和丈夫的名字,可能被认定共同财产,你要有证据证明是你父母婚前所购,也许法院会考虑是只赠与你一人。
2009-09-11 12:23:50
你可以不同意离婚,哺乳期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2009-09-14 13:50:04
不予理睬,不同意离婚。
2009-09-15 17:24:4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