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乙方4月份入股甲方的服装店,交了2万给他,合同如下,现甲方毁约在先,我想让其退钱,请问是否可以?是打印的不是手写。 收据 乙方入股东莞市X镇X商场X号(店的详细地址),占该店空转费用的20%,店铺经营方面,支出收入双方五五分成,特立此据。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盖了手印及日期 盖了手印及日期 原因:我是和甲方私人签的合同,商场是和甲方签的合同。 甲方未经本人同意私自贴转让条在店门口,欠商场4,5月份租金未交直至商场停电,明天再不交4月租金商场就将其店面收回。4月份租金我已经交给他了,有收据。昨日和他谈判闹僵他趁晚上将店内100多件衣服偷走并换了活动锁(本来是每人一套钥匙),衣服是他偷走的,他亲口承认,商场整层的人及保安可以作证。110称此事为合同纠纷归法院管,由于我对法律一无所知,请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做?是先请律师再去法院吗?律师费要花费多少钱及我能够要回我的钱吗?甲方不肯退钱衣服也拿走一大半,请问我现在若告他能拿回我全部的损失吗? 希望好心的律师能解答,为小女指点一二,感激不尽!
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退回2万元的退股款。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1-06-13 12: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