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与弟媳准备离婚,现两人及孩子居住的房屋是我父母于2000年购买的,07年为了给孩子落户,转至我弟弟名下,房产证上仅有我弟弟的名字,弟媳提出离婚后要卖掉房产,各分一半卖房款,这个要求是否合理,我父母可以提出收回房产吗??
你好,她有权分割。你父母的行为模式为赠与,但是情况不同处理结果也不同。因此,建议敏感问题能够直接与我取得电话联系,便于给你专业的意见。
2011-06-16 21:45:29
该房屋实际上应当是你父母的财产,但是在你弟弟婚后07年为了给落户而转到你弟弟名下,应当是一种赠与,法律规定赠与时没有特别指明只给予一方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011-06-13 17:5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