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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241174 - 山东     时间 : 2011-06-13 20:32:58    状态 : 已解决



我父母有一处房产(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过世,弟弟结婚后一直同父母住在一起,现在母亲想把这处住房给我,弟弟以这处房产是给他的婚房,我是女儿,为理由不同意,我去起诉他,法院会怎么判???我母亲和我占多少份额???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你父亲无遗嘱的,你与你弟弟、你母亲都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2、如是你父亲个人房产的,你与你弟弟、你母亲各得三分之一。 3、如是你父母共同房产的,你与你弟弟各得六分之一,你母亲得三分之二。

2011-06-14 09:46:29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该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各人一半,你父亲去世后的一半由你母亲和你、你弟弟一起共同继承,各占1/3。你母亲的一半再加上继承的1/3,可以赠与给你,你也继承了1/3。但你弟弟也继承了1/3,如果房子给你,你要对你弟弟进行补偿。

2011-06-13 20:43:17

张德华   [辽宁]    13390505650

法院会把房产判给你,找钱给你弟弟,你弟弟占有本房一半的三分之一。

2011-06-13 20:45:2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法院应将该房产判给你的,你给予你弟弟一定的补偿费用。

2011-06-13 21:32:3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该房屋的一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儿子和女儿在法律上继承权是平等的,你和你弟弟各自从父亲那里继承全部房产的六分之一(二分之一乘以三分之一),你母亲占有的份额是全部房屋的三分之二(二分之一加上六分之一),法院会判决你继承全部房屋的六分之一,你母亲继承房屋的三分之二,你弟弟继承房屋的六分之一。

2011-06-14 07: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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