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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没有了住所,我和孩子该怎么办?

咨询者 : fa241186 - 北京     时间 : 2011-06-13 21:54:31    状态 : 已解决



结婚14年。因感情不好,准备离婚,可是离婚后我和孩子没有住处怎么办?打算租房住,可是今天我去中介问了一下,房租很贵,对于我现在的收入来说,根本租不起。现在住的房子是老公家拆迁后搬到这里的,现在属于房管所的房子(以前平房是私房)承租人是我老公,那时我们还没结婚。现在我或孩子对该房子有什么权利吗?其实我就是想找个固定住所,踏踏实实的带大孩子。我该怎么办?一时间我陷入绝境中。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对于承租权的房屋,离婚时你也有权争取房屋的使用权。

2011-06-14 09:44:37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你和孩子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离婚时可以要求居住权。

2011-06-13 21:31:19

王华伟   [北京]    15101156836

您好,因为是您老公的公房,因此,离婚您和孩子也享有居住权。可以起诉离婚解决。

2011-06-13 22:24:1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老公有责任对你和孩子尽抚养的义务,应该保证你们的住房的权利,你有权要求和孩子在婚后暂住你老公家里,他不同意的话,应该为你们在外面租赁一套房屋,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11-06-14 07:33:09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你可以争取使用权。Q Q1508661101

2011-06-14 09:58:0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离婚后你和小孩有对该房屋的使用权。

2011-06-14 10:40:49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你和小孩有对该房屋的使用权。

2011-06-14 15:45:04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你和孩子有该房的居住权,离婚时你可以主张争取该房的居住权。

2011-06-14 17: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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