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涉及的对方是我父的再婚妻子,两人两次离婚,第二次判离了,女方上诉,期间我父去世。女方有退休金、有儿子儿媳,在外地有房。可是她就不走。我起诉了,法院根据遗嘱将房子判给我了,但是对方不走,也不让我进去,我无法使用自己的物品,请求法院执行,但法院不支持我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她可以住,我也可以住。她将房门都换了,我无法使用放在室内的个人书籍和物品。终审判决也是他可以住一部分,我管她要钥匙她不给,现在我还是无法进去。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起诉要求派出妨碍。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9-11 14: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