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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商铺合同纠纷?

咨询者 : fa241400 - 安徽     时间 : 2011-06-14 12:50:20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 您好! 现在有一合同纠纷急需要各律师们解答。本人与2008年从朋友手中转了一门面,当时该门面是朋友与房地产公司签的,一共签了8年时间,我转过来之后就在原合同上把名字改过来了,但内容不变。2009年该处房产卖给我现在的房东,当时房东在我已有的合同房租上一年加了好几万(按照原有合同,哪怕房子卖给别人,房租应该照旧),因为考虑到是在交接的关键,所以也同意了。 现在房东又过来说要么加房租,要不就别做,要不就把没有利用起来的二楼和三楼给他做,楼下面积给我做,租金还是按合同,我的合同时间还有四年多,他又不允许我把楼上租掉,又不允许我转让,我当时转过来的转让费都十几万了,加上这几年的装修投入,而且自己的店都是在盈利当中的。请问在法律上,我的立场到底是如何?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转租的话是需要房东同意的。 2、但退租或涨租金是需要你同意的,未经你同意,房东无权单方涨租金或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属于房东违约,你可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011-06-14 13:33:47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2011-06-14 13:01:1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房屋买卖了,应该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你们原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仍然生效的,新的房东必须按照原来合同约定的价格履行合同,他无权要求增加房租,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原来合同的租金,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新房东坚持这样做的情况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是他应该赔偿你全部损失包括你当时转过来的转让费、这几年的装修投入,都应该赔偿给你,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11-06-14 13: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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