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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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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咨询者 : fa104527 - 上海     时间 : 2009-09-12 12:41:27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里面有一条是这样注明的: “员工在合同期内,如果自动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离职需赔偿工资的3倍” 不知道这条有没有法律效应呢? 如果我真的要离职的话~和老板谈不来了~要走人是不是真的需要赔偿3倍工资!!

  最佳答案

陈学增律师   [北京]    13146075091

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还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取得补偿。

2009-09-12 12:48:54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单薇   [天津]    15002265971

没有法律效力。

2009-09-12 12:58:21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这一条违法,不需要赔偿的,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2009-09-12 16:24:34

许正文   [陕西]    15829339698

合同中该条款因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条款,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009-09-13 19:56:58

任济舟   [上海]    15316556340

这条规定无效,不予理睬。

2009-09-15 17: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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