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婚前以他的名字买了一处房产,首付是他家和我共同出的。婚后由于他一直是无业状态,没有收入。我收入稳定,所以房贷一直是我来还。离婚后我能获得财产分割吗?或者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另:之前他写过一份书面约定“如离婚,他不要财产,净身出户”,此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1.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您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2 2.该协议如能反映当时双方的真实意愿,则是有效的;但实际分割的时候,还需要考虑下各方的生活需要和公平原则。
2011-06-15 01:51:04
你好,你们的约定不能被认定有效。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2011-06-15 11:34:47
此约定有效
2011-06-16 16:14:29
具有法律效力
2011-06-17 10:51:42
你这份约定现在还有争议
2011-06-19 2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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