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姐是农村教师,离婚单身,她想领养一个婴儿,女孩,又担心将来自己老了,女儿不愿赡养她,如果将来真出现这种情况,她该怎么办呢?
到民政部门办理一下收养手续,就形成养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了,对她就有赡养的法定义务了。
2009-09-13 09:59:36
只要履行收养的合法手续,她就与孩子建立起了收养关系,形成了拟制血亲,双方就有了权利与义务(抚养与赡养),即使以后出现了她所担心的事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2009-09-13 10:06:53
她可以要求孩子履行赡养义务,只是子女的义务。和婚生子女没有区别
2009-09-13 11:59:12
只要办理了抚养手续以后,就形成法律上的抚养关系,如对方不履行赡养义务,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取得赡养费。
2009-09-13 16:24:39
可以要求其尽赡养义务。
2009-09-13 17:10:41
可以解除收养关系,要求女孩返还养育费等。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2009-09-13 17:39:46
收养子女的赡养义务与婚生子女的义务是相同的
2009-09-14 09:14:25
办理抚养手续,双方就形成法律上的抚养关系,如以后对方不履行赡养义务,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取得赡养费。
2009-09-16 11: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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