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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教离婚后房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

咨询者 : fa241775 - 四川     时间 : 2011-06-15 10:38:47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2007年结婚,现在小孩2岁。婚后于2009年购买一套二手房(价值40万元),是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有房产证,写的是我们两人的名字。首付款我们各出5万,另外找我家亲戚借了10万,已用我的公积金还了近4万元贷款,还有16万元贷款本金未还。现在我们想离婚,房产会怎么分割?如果我要房子的话,我该怎么办?应该支付他多少钱?而且小孩我们都想要,但他平时又不怎么管孩子,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向鹏律师   [上海]    13916958923

您好! 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房子应当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角度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做出判决。

2011-06-15 10:44:29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1、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另一方支付相应的价钱。 3、对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并解决财产和子女抚养权问题。

2011-06-15 10:49:15

安艳芳   [北京]    13693219793

你好,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才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当然可以是一方拥有房屋并偿还为偿还的贷款,支付给另一方补偿款。至于向亲戚借的钱属于你们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对于承担的比例是平均的也可以约定。

2011-06-15 11:43:13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房屋进行平均分配,小孩应当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用。

2011-06-16 0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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