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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急求助:二手房交易中过错方到底是谁??

咨询者 : fa241791 - 湖南     时间 : 2011-06-15 11:09:54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现在想咨询下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我在中介公司看中一套房子,经过中介协商,三方(卖方、买方、中介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个合同,上面注明了定金(5月8号)、首付房款(5月10号)、办理过户手续(6月5号)、房东拿到贷款额的时间点(6月21号),以及一些额外协议:买方要求中介按照商业贷款第一套房按揭成交,如果不行,由中介方在某个时间点将买方交的钱还给买方;卖方要求在某个时间点拿到贷款额,如果没有拿到,由中介方将钱打给买方。 签订协议后,我们按照协议在规定的时间点打了钱给卖方,同时在10号跟中介协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行性,最后跟中介方签订了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协议,并支付了服务费(12000.0)和提供了办理手续所需要的资料。 现在的情况是:卖方于6月14号才拿到房产证,并且不同意去办过户手续,说没有保证能在6月底拿到贷款额,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吗? 这种情况下过错方是谁?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合同没有约定过户时间? 属于合同约定不明,应对合同进行补充约定,协商不成的,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合同订立后90天内过户。

2011-06-15 11: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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