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在2007年公司入股2万元,但公司只开具一张收据,收据上标明了股金字样,并加盖公司公章,从2007到2010年底每年都获得了公司40%左右的股金分红,我于2011年1月1日离职,离职后公司并未通知我退股,2011年6月11号,公司已确定被其他公司控股,2011年6月14日公司通知我要我去公司办理手续拿回2万元股金,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公司做法违法: 1、因你是股东,是否退股须征得你本人同意,公司不能单方决定退你的股。 2、如你同意退股,你有权按股份的现在市值进行,而非仅仅取回本金。
2011-06-16 09:27:23
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的2万元股金应该按照公司目前的净资产折算成实际价值退给你,你的公司目前是盈利的,这个实际价值是远远超过2万云的,你有权到公司查账要求按照审计后的价值返还给你入股款。
2011-06-15 16: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