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工厂不给结算工资?

咨询者 : fa241952 - 广东     时间 : 2011-06-15 16:54:11    状态 : 已解决



我弟在一家不是很正规的工厂工作,由于家里有事向工厂方面请假一些时日.到再去上班时,我弟不想再到原来的那厂里做事,但工厂方面的负责拒绝支付工资!之前他们厂方压了一个月的工资,现在厂方提出必须工作到年底才能结算这一个月的工资,否则这一个月工资就没有了.我弟在进这个厂里做事时没有向正规厂一样签什么合同,并且他们一律没有加班工资. 请问王律师这能不能要求厂方结算这一个月工资,以及要求厂方补发这几个月的加班工资.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张岩   [北京]    13426288531

建议收集工资条等证据,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工资。

2011-06-15 16:57:18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工厂做法严重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1-06-15 17:00:25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应该结算工资,可主张未发到加班费,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6-15 17:55:39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1,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工资。

2011-06-15 18:19:50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2、因他工厂押了一个月的工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3、有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6-16 09:19:37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弟弟有权要求工厂支付这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工厂应该依法支付你弟弟的加班费,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依法支付你弟弟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11-06-16 11:00:4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