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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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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纠纷?

咨询者 : fa241977 - 北京     时间 : 2011-06-15 18:34:28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在健身房工作了两年的时间2009年6月16号到2010年12月,公司不给员工上保险而且工资800元加上饭补每天8块,我2010年12月辞职了,我现在想告这个健身房让他给我赔偿请问是否可行

  最佳答案

赵江涛律师   [北京]    13031008678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1-06-16 18:21:42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你的工资没有达到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1160元,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工资。

2011-06-15 18:04:03

刘国军   [北京]    13381061501

1、因你已缴社会保险,公司无发再补缴,但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社会保险中单位应承担的部分。 2、若你的工资低于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要求单位补足。1160是近期刚定下来的标准,并不适用于你。 3、若单位未跟你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你双倍工资的差额,但最长不超过11个月。

2011-06-16 14: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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