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总公司的法人代表,现在注册了分公司,法人代表也是我。 但总公司的公章在我老婆那边,我们正在闹离婚,我老婆公章不愿意给我,现在我做了一个商城,商铺招租。 请问我能用分公司的公章与租户签订合同吗?这样有没有效力?
如果分公司是在工商局依法注册,没有超越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与客户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分公司一般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行为,由总公司承担责任。
2011-06-16 10:44:55
备案的公章可以使用。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欢迎联系律师———————————
2011-06-16 12:43:0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