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7月加入公司签订一年合同,2009年到期后续签了一年,到2010年公司因结构调整薪酬体系变化等原因,人力资源部未按时与我续签,说等调整完在签订,但去年底公司已调整完毕,人力资源部却一直未与我续签,但我一直在单位工作,现在如果我想辞职能否得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如何算?
你可以随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向公司主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以你要求同岗同酬为由拒绝支付补偿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2011-06-16 09:50:56
公司违法在先,你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要求都会得到支持,建议你3点,1,收集好证据。2不要随意给公司签什么文件。3聘请专业律师处理。
2011-06-17 10: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