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我单位集资盖房,我们夫妻俩没有能力,因此当时没要房子。后我父亲想要房子,就以我的名字买下了房子,所有房款均为父母所出。当时我跟父母签了协议,房子归父母所有。当然这份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只是我和我父母签的,这份协议有效吗?现在我的婚姻出现危机,这处房产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集资房是以无房单位职工而建,在未变成商品房或该房未可上市之前,您无权与父母约定该房权属,但您欠父母债务。
2009-09-14 16:22:23
你和你父母签的协议并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此房产亦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2009-09-14 16: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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