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镇政府的一个事业单位,一位在编人员,由于在外面欠债巨大,不能在单位上班,只好到处躲债,2年没有到单位上班了。由于他的关系好,最近人事部门给他办理了停薪留职,是不享受工资等待遇,只保留公职。试问律师:上述情况合理合法吗?目前政府事业单位能否可以办理停薪留职?为什么?请回答!非常谢谢!
公司做法严重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1-06-16 10: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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