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套两居室60平米,是我父1980年单位分的,1993年我母去世,1998年以成本价买下,房本是我父亲的名字,,我只有一个姐姐40年来都单过,去年也去世了,身后留下两个成年子女;由于我一直同父母生活在一起,前几年我父亲留下遗嘱(已办过公证),将来将房子全部留给我一人。 我想问的问题是,这个遗嘱有纰漏吗?谢谢 gjm1959
遗嘱无纰漏,因是你母亲去世后买的房改房,又登记在你父亲名下,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父亲有权立遗嘱,指定房屋由谁继承。
2011-06-16 10:52:03
该遗嘱是合法生效的,你父亲参加房改购买的房屋依法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父亲有权处分个人的财产,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把该房屋赠与给你,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011-06-16 11: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