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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扣款,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 fa104653 - 福建     时间 : 2009-09-14 16:05:50    状态 : 已解决



2006年我同其他4位股东,投资入股一公司。此公司售后服务部分有我主要负责经营。现我要求转股,以经其他股东同意,并签了转股协议。可是公司因为我在负责经营期间公司有外债3万元,至今未收回,现公司在退还我的股份中,要求扣掉未收回的3万元外债,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秦海峰   [黑龙江]    18604672567

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这也是“有限公司”中“有限”的含义。如果你已经全部转股,不是公司的股东,更加不必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如果公司以你曾是公司的职员,要你承担公司的债务,就更没有法律依据了。你所有的行为都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由公司承担后果,你本人不必为公司承担后果。

2009-09-14 16:12:20

王蓬勃   [四川]    13518216764

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你作为仅负责公司的部分工作,你是不承担责任的。公司不能扣你的股款。

2009-09-14 16:17:12

郭叔平   [河北]    13832080774

你好;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公司的这种作法是错误的。 对于公司在存续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首先由公司承担,只有在公司无力承担时,才以股东的出资额承担责任。所以公司的作法是错误的。 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扣掉的3万元。 郭叔平 律师 电话:13832080774

2009-09-14 16:26:27

陆岩   [北京]    13911265180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起诉。

2009-09-14 16: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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