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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婚姻离婚问题?

咨询者 : fa242300 - 安徽     时间 : 2011-06-16 14:56:03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婚姻的:我弟弟结婚后他的妻子不愿跟他生活还曾伤害我弟弟(就是打他,咬他留了伤疤)然后就是双方协商分居了一个月左右,当时女方表示不跟他生活了我们也同意了。现在女方又愿意跟他生活,我们想离婚。请问离婚是不是需要赔偿女方?怎么赔偿?

  最佳答案

闫婷婷律师   [山西]    15834022614

一、 赔偿问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符合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根据你的描述,你弟弟不是过错方,而且是你们要起诉离婚,不会涉及到赔偿问题。 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2011-06-16 14:42:20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   

离婚赔偿是有特定的法定理由,比如重婚、殴打等。

2011-06-16 14:41:39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们想离婚离婚,不需要赔偿女方。女方不想离婚,可以起诉离婚

2011-06-16 14:46:08

刘国军   [北京]    13381061501

1、如果女方不愿意离婚,你弟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你说的这种情况,你弟弟在离婚时无需赔偿女方。

2011-06-16 14:57:28

唐新禄   [山东]    15588561797

应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再起诉离婚,就你所说的情况无需向对方支付赔偿费。

2011-06-16 14:59:09

卢佩伟   [安徽]    13955280505

不需要赔偿,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共同财产即可。

2011-06-16 15:22:01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2011-06-16 15: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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