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款买方已全给,我也将房产证全给了买方,但买方不急于办理过户,还让我到公证处办理了卖房委托书(有效期一年)给他。他的理由是过户的钱不够,一会又是老婆不在家。请问律师:对我(卖方)来说,长期不过户有什么风险吗?
没有风险,从法律上来说,房屋还是你的
2011-06-16 15:28:27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11-06-16 15:36:50
对你来说,几乎没有什么风险。
2011-06-16 16:06:31
有风险
2011-06-16 17: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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