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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

咨询者 : fa242401 - 河南     时间 : 2011-06-16 17:46:13    状态 : 已解决



我起诉我丈夫离婚,我丈夫于2009年离家出走,给家里任何人都没联系过,我是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的传票。我听法院的人说,缺席判决一审,不判离,是这样吗?有这样的规定吗?速。。。谢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张岩   [北京]    13426288531

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2011-06-16 17:50:11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法院有权根据所查明的情况做出判决,一审判不离婚后,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离的。

2011-06-16 18:18:30

赵国凤   [吉林]    13500961731

分居够两年是判决离婚的发定条件,这是实体条件;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是合法送达的程序条件,一审结果只要分居满两年必判离。

2011-06-16 18:30:47

杨鹏   [河南]    13803710271

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是合法送达的程序条件,一审结果只要分居满两年必判离。

2011-06-16 22:07:24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更好些

2011-06-17 19: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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