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我丈夫离婚,我丈夫于2009年离家出走,给家里任何人都没联系过,我是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的传票。我听法院的人说,缺席判决一审,不判离,是这样吗?有这样的规定吗?速。。。谢谢!
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2011-06-16 17:50:11
法院有权根据所查明的情况做出判决,一审判不离婚后,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离的。
2011-06-16 18:18:30
分居够两年是判决离婚的发定条件,这是实体条件;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是合法送达的程序条件,一审结果只要分居满两年必判离。
2011-06-16 18:30:47
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是合法送达的程序条件,一审结果只要分居满两年必判离。
2011-06-16 22:07:24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更好些
2011-06-17 19:53:3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