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由于在我俩协议离婚前我已得知其与第三者已生有一孩(我俩并无生育孩子),丈夫同意以放弃房产为条件与我协议离婚(协议已公证),在协议离婚后我是否还有两年的追朔期??如其在离婚后与第三者结婚,我是否可告其重婚??如其只有工资收入而再无其他资产,我还能为自己争取到什么??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2011-06-17 08: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