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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该以哪个基数缴呢?能补吗??

咨询者 : fa242650 - 江苏     时间 : 2011-06-17 11:19:23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相城区的企业员工,07年8月入职至今,公司前一年多是按我的全新2千多给我缴社保的,税后到手金额在2千3左右。 后来的两年多至今,虽然公司有给我加薪了两次,目前税后到手是2900左右,但是这两年多以来,公司所有员工都是以市最低标准缴社保了,新签的合同上也注明了薪资金额是市最低工资的数目,但是,我每月的到手工资没变的,有保留工资条。 现在公司要将我调部门,和劳动合同上的职位不同了,如果我不接受公司调动,让我离职的话,公司算不算违约?(合同还没到期),我是否可以要求赔付?我可以赔到多少? 有个社保这块,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补交?如果补交,交社保的个人这一块是不是也该由公司承担?(当时公司只是口头说给我加薪为税后目前的工资,没有书面的。) 以上情况,急请专业律师指点。非常感谢!!!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公司应该按照你实际的工资基数缴纳社保,单位拒绝的,你可以到社保中心投诉解决,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单位未经你的同意擅自变更你的工作岗位的,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11-06-17 12:50:20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应按实际工资交社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交。 2、工作岗位变动应双方协商,公司单方变动的,你有权拒绝。

2011-06-17 11: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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