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任何理由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逼我交出房子,住的房子房租水电,已交二十几年了.该怎么办?谢谢!
你好: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你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至于房子,如果是单位的房子,你无权主张权利。
如是开发商的房子,在你没有缴纳购房款的情况下,开发商为何允许你居住?所以,房子应经不是开发商的,很可能应转让给你们单位了。但不管怎样,如果你没有购买该房,就不应当享有所有权,如果你没有交房租,你与单位也没有租房协议,你也无权继续使用。
这种情况应当是单位给本职工提供的一种住房的福利,如果你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你当然无权再继续享受这种只有本单位职工才能享受的待遇。
2011-06-18 16: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