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工,我在9月11号晚上被人打了,打我的人跑了,是在公司打我的。那时候我正好在上班。公司给我拿了500快钱,说着是他的工资,我看病就花了500多了。我现在很无住。今天公司领导和我说了些话。那意思我明白,就是不叫我在公司住了。想叫我走。我现在想问问我在着家公司上班期间被打了着家公司就没责任吗?
你受伤如果是非因公司过错,而是第三方造成的则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公司现在不能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得给你医疗期。而且还得发给你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 劳动合同法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
2009-09-15 14:05:24